您現在的位置:  首頁>>政策法規

                    辦理種子經營許可證須知

                    辦理種子經營許可證須知

                    1.1    申請領取種子經營許可證應具備的條件申請市縣發證(主要作物雜交種子及親本種子、常規種原種種子以外的);注冊資本:100萬元;種子檢驗員1名以上,專業技術人員2人以上(可兼職種子檢驗);種子倉庫100平方米以上;種子經營場所100平方米以上;種子檢驗室30平方米以上及必需的種子檢驗儀器設備;種子加工廠房50平方米以上及種子清選機(風篩選)1台以上,精選機(重力選)1台以上,種子包裝機2台以上。申請省發證(主要作物雜交種子及親本種子、常規種原種種子)
                    (1)注冊資本500萬元以上(主要作物雜交親本和常規原種種子100萬 元);
                    (2)種子檢驗員2名以上,專業技術人員3人以上;
                    (3)種子倉庫200平方米以上;
                    (4)種子經營場所200平方米以上(辦公室、門市部);
                    (5)種子檢驗室40平方米以上及必需的種子檢驗設備;
                    (6)種子加工廠房100平方米以上.種子加工設備:種子加工生産線一條(2噸以上/小時)或2噸以上(小時)種子清選機(風篩選)2台以上,2噸以上(小時)種子精選機(重力選)2台以上,包裝機2台以上。申請農業部發證A、進出口種子經營許可證注冊資本1000萬元以上,其他條件符合<<種子法>>29條規定;B、實行選育.生産.經營相結合(育繁銷一體化公司)種子經營許可證;注冊資本3000萬元以上;種子檢驗人員5人以上,育種專家5人以上,種子加工、儲藏或技術人員5人以上;有育種科研機構及相應的育種條件;有穩定的種子繁育基地.成套種子加工設備;商品注冊商标、銷售服務網絡、自有品種占銷量50%以上。
                    1.2 申請領取種子經營許可證須提交的材料種子經營許可證申請表;注冊資本證明(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驗資報告)、營業執照副本(原件和複印件);種子檢驗人員、貯藏保管人員,加工技術人員資格證明; 種子檢驗儀器、加工設備、倉儲設施(如租用應提供五年期以上的租用合同)清單.照片及産權證明;種子經營場所所有權證明(如租用應提供五年期以上的租用合同)及照片。 實行選育.生産.經營相結合向農業部申請領證還須提交:育種機構.銷售網絡、繁育種基地照片或說明;自有品種說明;育種條件、檢驗室條件、生産經營情況的說明。
                    2 辦理種子生産許可證須知
                    2.1 申請領取種子生産許可證應具備的條件注冊資本:生産主要農作物雜交種子500萬元,常規種和主要農作物雜交親本種子100萬元;種子曬場500平方米以上或有種子烘幹設備;種子倉庫100平方米以上;種子檢驗室40平方米以上;有持證種子檢驗人員2名以上,種子生産技術員3人以上。生産雜交親本種子和常規種原種種子,須具有固定的沒有檢驗對象的隔離條件好的自有種子生産基地;種子烘幹機1台以上和低溫種子倉庫50平方米以上,相關專業高級職稱1人以上。
                    2.2 申請領取種子生産許可證須提交的材料種子生産許可證申請表;種子檢驗員和種子生産技術人員資格證明;注冊資本證明(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驗資報告)、營業執照副本(原件和複印件);檢驗設施和儀器設備清單、照片及産權證明;種子曬場情況介紹及種子烘幹設備照片及産權證明;種子倉儲設施(如租用應提供三年期以上的租用合同)照片幾産權證明;種子生産地點的檢驗證明和情況介紹;生産品種介紹,品種為授權品種的,還應提供品種權人同意的書面證明或品種轉讓合同;生産種子是轉基因品種的,還應提供農業轉移基因生物安全書。
                    3 種子檢驗儀器設備清單3.1 注冊資本500萬元以上:
                    3.1.1 鐘鼎式、橫格式分樣器 各一套
                    3.1.2 套篩 1套
                    3.1.3 光照發芽箱 2台
                    3.1.4 電熱恒溫培養箱 1台
                    3.1.5 電熱幹燥箱 1台
                    3.1.6 快速水分測定儀 2台
                    3.1.7 粉碎機 1台
                    3.1.8 電子天平(1/1000克) 1台
                    3.1.9電子天平(1/10000克) 1台
                    3.1.10 電子秤 2台
                    3.1.11 電冰箱 1台
                    3.1.12 顯微鏡 2台
                    3.1.13 幹燥箱、培養皿、化學藥劑、玻璃器皿、鋁盒、扡樣器等設備
                    3.2 注冊資本100萬元以上:
                    3.2.1 鐘鼎式、橫格式分樣器 1套
                    3.2.2 套篩 1套
                    3.2.3 光照發芽箱 1台
                    3.2.4 電熱幹燥箱 1台
                    3.2.5 快速水分測定儀 1台
                    3.2.6 粉碎機 1台
                    3.2.7 電子天平(1/1000克) 1台
                    3.2.8 電子天平(1/10000克) 1台
                    3.2.9 電子秤 1台
                    3.2.10 電冰箱 1台
                    3.2.11 顯微鏡 1台
                    3.2.12 幹燥箱、培養皿、化學藥劑、玻璃器皿、鋁盒、扡樣器等設備

                     


                    相關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