稻、小麥、玉米、棉花、大豆專業委員會:
為适應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綠色發展和農業現代化新形勢對品種審定工作的要求,根據《種子法》《主要農作物品種審定辦法》有關規定,國家農作物品種審定委員會對《主要農作物品種審定标準(國家級)》(以下簡稱《審定标準》)進行了修訂。新修訂的《審定标準》(見附件)已經國家農作物品種審定委員會主任委員會審議通過,現予印發施行,并将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深刻認識修訂《審定标準》的重要意義
當前,我國農業進入新的曆史發展階段,主要矛盾由總量不足轉變為結構性矛盾,農業發展由過度依賴資源消耗、主要滿足量的需求,向綠色生态可持續、更加注重滿足質的需求轉變。滿足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綠色發展和農業現代化對品種提出新要求,品種審定工作要按照“提質增效轉方式,穩糧增收可持續”的總體思路,在保障糧食安全的基礎上,圍繞市場需求變化,以種性安全為核心,以綠色發展為引領,以提高品質為方向,以鼓勵創新為根本,把綠色優質、專用特用指标放在更加突出位置,引導品種選育方向,加快選育能夠滿足新形勢需要的新品種,加快新一輪品種更新換代。
二、準确把握修訂《審定标準》的主要原則
品種審定标準按照以下三項原則進行分類管理。
(一)保障糧食安全。有利于高産、穩産品種審定。滿足谷物基本自給、口糧絕對安全對新品種的要求,為實施“藏糧于技”提供支撐。
(二)突出綠色發展。有利于節水、節肥、節藥品種審定,有利于優質、适宜機械作業品種審定,滿足資源高效利用、農業可持續發展對品種的要求。
(三)符合市場需求。有利于加工專用型、特殊用途及有有市場需求的特殊類型品種審定,滿足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和市場多元化需求對品種多樣化的要求。
三、科學掌握品種分類标準
品種審定委員會按照高産穩産、綠色優質和特殊類型三類,分别制定相應的審定标準,各專業委員會按相應審定标準對不同用途的作物分别開展審定。
(一)高産穩産品種。要求品種高産穩産,試驗産量平均比對照品種(生産上大面積推廣的骨幹品種)增産3%以上。
(二)綠色優質品種。要求品種具有抵禦非生物逆境(幹旱、鹽堿、重金屬污染、異常氣候等)、生物侵害(病蟲害等)、水分養分高效利用和品質優良等性狀,大幅度節約水肥資源,減少化肥、農藥的施用,适宜機械化作業或輕簡化栽培,實現“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農業可持續發展和現代農業發展。品種試驗産量可适當放寬,具體由專業委員會把握。
(三)特殊類型品種。适應市場多元化需求,對于特殊類型或特殊用途品種,如資源高效利用品種、水稻耐鹽(堿)及镉低積累品種、栽培條件特殊品種、特殊用途品種等,申請者可根據市場實際需求,提出品種審定标準,報國家農作物品種審定委員會備案,并自行開展相應作物品種試驗。各作物除已列出的特殊類型品種外,其他特殊類型品種可參照執行。
四、根據市場變化調整品種試驗完善《審定标準》
品種審定工作的首要任務是為農業生産篩選最先進、最适應、最安全的新品種。各專業委員會按照《審定标準》,結合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和現代農業發展對品種的新要求,認真做好品種審定工作,并要從不斷發展變化的市場需求出發,認真科學确定品種類型,把握審定标準。在品種審定過程中,對于品種試驗和《審定标準》不适應生産實際的情況,随時向國家農作物品種審定委員會辦公室反映,經主任委員會研究同意及時對試驗進行調整,對《審定标準》進行補充完善。
附件:
國家農作物品種審定委員會
2017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