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6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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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品審[2016]1号
國家農作物品種審定委員會關于印發國家審定品種 同一适宜生态區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農作物品種審定委員會: 根據《種子法》和《主要農作物品種審定辦法》的相關規定,為科學指導、規範同一适宜生态區省際間品種引種工作,國家農作物品種審定委員會各專業委員會制定了國家審定品種同一适宜生态區(詳見附件),并經第三屆國家農作物品種審定委員會第八次主任委員會會議審議通過。現将國家審定品種同一适宜生态區印發你們,請參照執行。
附件:1.國家審定稻品種同一适宜生态區 2.國家審定小麥品種同一适宜生态區 3.國家審定玉米品種同一适宜生态區 4.國家審定棉花品種同一适宜生态區 5.國家審定大豆品種同一适宜生态區
國家農作物品種審定委員會 2016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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